基金名稱 | 東方紅中證港股通高股息投資指數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簡稱 | 東方紅中證港股通高股息投資指數C |
基金代碼 | 024228 |
基金類別 | 股票型證券投資基金 |
基金管理人 | 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基金托管人 | 中國建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基金合同生效日 | 2025年8月19日 |
基金運作方式 | 契約型開放式。 |
業(yè)績比較基準 | 中證港股通高股息投資指數收益率(經估值匯率調整)×95%+銀行人民幣活期存款利率(稅后)×5% |
投資目標 | 緊密跟蹤標的指數,追求跟蹤偏離度和跟蹤誤差最小化。 |
投資范圍 |
本基金的投資范圍主要為標的指數的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含存托憑證)。為更好實現投資目標,本基金可以少量投資于非成份股及存托憑證(包括創(chuàng)業(yè)板及其他經中國證監(jiān)會核準或注冊發(fā)行的股票及存托憑證)、其他港股通標的股票、債券(包括國債、地方政府債、政府支持機構債、金融債、企業(yè)債、公司債、次級債、可轉換債券、分離交易可轉債、可交換債、央行票據、中期票據、短期融資券、超短期融資券、證券公司發(fā)行的短期債券等)、債券回購、貨幣市場工具、同業(yè)存單、銀行存款(包括協(xié)議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等)、資產支持證券、股指期貨、股票期權、國債期貨以及法律法規(guī)或中國證監(jiān)會允許基金投資的其他金融工具(但須符合中國證監(jiān)會的相關規(guī)定)。 本基金可根據法律法規(guī)和基金合同的約定,參與融資融券業(yè)務中的融資業(yè)務及轉融通證券出借業(yè)務。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基金投資其他品種,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
投資比例 |
本基金投資于標的指數成份股及備選成份股的比例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90%,且不低于非現金基金資產的80%。每個交易日日終,在扣除股指期貨、國債期貨及股票期權合約需繳納的交易保證金后,基金保持現金或者到期日在一年以內的政府債券的投資比例合計不低于基金資產凈值的5%,其中,現金不包括結算備付金、存出保證金、應收申購款等。 如果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變更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限制,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可以調整上述投資品種的投資比例。 |
基金分紅 |
本基金收益分配應遵循下列原則: 1、本基金的收益分配方式分兩種:現金分紅與紅利再投資,投資者可選擇現金分紅或將現金分紅自動轉為相應類別的基金份額進行再投資;若投資者不選擇,本基金默認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現金分紅; 2、基金管理人可每季度對基金相對業(yè)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以及基金的可供分配利潤進行評價,收益評價日核定的基金相對業(yè)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或者基金可供分配利潤金額大于零時,基金管理人可進行收益分配; 3、當基金收益分配根據基金相對業(yè)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決定時,基于本基金的特點,本基金收益分配無需以彌補虧損為前提,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有可能低于面值;當基金收益分配根據基金可供分配利潤金額決定時,本基金收益分配后各類基金份額凈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準日的各類基金份額凈值減去每單位該類基金份額收益分配金額后不能低于面值; 4、在符合上述基金分紅條件的前提下,本基金可每季度進行收益分配。評價時間、分配時間、分配方案及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數額等內容,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并按照有關規(guī)定公告。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滿3個月則可不進行收益分配; 5、本基金同一類別的每份基金份額享有同等分配權,由于本基金各類基金份額收取銷售服務費情況不同,各基金份額類別對應的相對業(yè)績比較基準的超額收益率或可供分配利潤將有所不同; 6、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關另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 在對基金份額持有人利益無實質性不利影響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履行適當程序后對基金收益分配原則進行調整。 |
風險收益特征 |
本基金是一只股票型基金,其預期風險與預期收益高于混合型基金、債券型基金與貨幣市場基金。 本基金是指數型基金,具有與標的指數相似的風險收益特征。 本基金主要投資于香港證券市場,除了需要承擔與境內證券投資基金類似的市場波動風險等一般投資風險之外,還面臨港股通機制下因投資環(huán)境、投資標的、市場制度以及交易規(guī)則等差異帶來的特有風險。 |
風險等級 | 中風險等級 |
標的指數編制方法 | 指數編制方案及相關信息見中證指數有限公司網站 (www.csindex.com.cn),查詢網址為:https://www.csindex.com.cn/zh#/indices/family/detail?indexCode=9309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