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計劃定期開放,本計劃每周二、周三、周四為開放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每個開放日均可開放計劃份額的退出和參與。本計劃業(yè)務辦理時間為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本計劃不接受違約退出。
若投資者在上述約定的開放期之外申請計劃份額退出,則視為違約退出。
本計劃開放退出期內,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的價值,不低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10%;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在開放退出期內合計不得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20%。
在滿足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前提下,當以下情形發(fā)生時,資產管理人有權增設臨時開放期,且臨時開放期只允許本計劃現存投資者退出。
(1)本計劃存續(xù)期屆滿并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進行展期的;
(2)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對資產管理合同進行變更的;
(3)中國證監(jiān)會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臨時開放期的具體安排以資產管理人公告或向投資者發(fā)出的電子郵件為準,屆時資產管理人網站上發(fā)布公告或向投資者發(fā)出的電子郵件即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產品名稱 | 東方紅添利31號集合資產管理計劃 |
產品代碼 | 0W8156 |
管理人 | 上海東方證券資產管理有限公司 |
托管人 | 南京銀行股份有限公司 |
投資目標 | 本產品在嚴格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力求實現計劃財產的長期穩(wěn)健收益。 |
投資范圍 |
1.本計劃僅投資于法律法規(guī)和監(jiān)管機構允許投資的以下幾類資產: (1)債權類資產:債券(利率債(國債、中央銀行票據、地方政府債券、政策性金融債)、非政策性金融債(含次級債、混合資本債)、政府支持機構債、企業(yè)債、公司債、短期融資券(含超短期融資券)、中期票據、可轉債/可交債),銀行間市場及交易所上市的資產支持證券優(yōu)先級及銀行間市場上市的資產支持票據(ABN)優(yōu)先級(基礎資產不含資管產品或資管產品收(受)益權),以及經銀行間市場交易商協(xié)會批準注冊發(fā)行的其他債務融資工具等;銀行存款(包括但不限于銀行定期存款、協(xié)議存款、通知存款、同業(yè)存款、可轉讓存單等各類存款)、同業(yè)存單、債券逆回購等,以及監(jiān)管機構允許集合計劃投資的其他貨幣市場工具等; (2)公募證券投資基金:貨幣市場基金、債券型基金(包含但不限于可轉債基金、債券ETF、可轉債ETF等)、公開募集基礎設施證券投資基金(公募REITs)等公募基金(含上市開放式基金(LOF)和交易型開放式指數基金(ETF)等); (3)期貨和衍生品類資產:國債期貨。 (4)現金(銀行活期存款); 本集合計劃的投資范圍包含債券回購(含正回購、逆回購),債券回購為提升組合收益提供了可能,但也存在一定的風險。 如法律法規(guī)或監(jiān)管機構以后允許本產品投資的其他產品,投資者、資產管理人、資產托管人三方簽署補充協(xié)議后,可以將其納入投資范圍。 2.本資產管理計劃成立后至備案完成前,管理人可以現金管理為目的,投資于【銀行活期存款、國債、政策性金融債、地方政府債券、貨幣市場基金、中央銀行票據】。本條所述計劃完成備案前可以進行投資的標的應同時遵守本計劃投資范圍與投資限制約定。的應同時遵守本計劃投資范圍與投資限制約定。 |
投資比例 |
(1)按照穿透原則合并計算各類資產投資比例,投資于債權類資產的比例不低于產品總資產的80%。(建倉期內可不受此約束); (2)本計劃的總資產不得超過凈資產的200%,中國證監(jiān)會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 (3)本計劃投資于其他資產管理產品(如有)的,大類資產配置比例、總資產占凈資產比例應當根據所投資資產管理產品的信披頻率、按照穿透原則合并計算。 本集合計劃存續(xù)期間,為規(guī)避特定風險包括【債券投資的利率風險及價格波動風險,市場風險,流動性風險】,并經全體投資者書面同意的,投資于債權類資產的比例可以低于計劃總資產的80%,但不得持續(xù)6個月低于計劃總資產的80%。管理人在征求投資者書面同意時應當列明具體的特定風險。 本計劃的建倉期為產品成立之日起的3個月。 |
參與和退出的金額限制 |
投資者在資產管理計劃存續(xù)期開放日購買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投資者應符合合格投資者標準,如投資者在提交參與申請時未持有資產管理計劃份額,則首次參與金額應不低于【 30 】萬元人民幣(不含參與費用),在開放日內追加參與的,每次參與的金額不設最低金額限制。 當投資者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高于【 30 】萬元人民幣時,投資者可以選擇全部或部分退出資產管理計劃份額;選擇部分退出資產管理計劃份額的,投資者在退出后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不得低于【 30 】萬元人民幣。當資產管理人發(fā)現投資者申請部分退出資產管理計劃將致使其在部分退出申請確認后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 30 】萬元人民幣的,資產管理人有權適當減少該投資者的退出金額,以保證部分退出申請確認后投資者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不低于【 30 】萬元人民幣。 當投資者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 30 】萬元人民幣(含【 30 】萬元人民幣)時,需要退出計劃的,投資者必須選擇一次性全部退出資產管理計劃。投資者持有的計劃資產凈值低于【30】萬元人民幣(含【30】萬元人民幣)時,申請部分退出的,視為投資者申請一次性全部退出本計劃,管理人將按照一次性全部退出處理。 |
產品開放日 |
本計劃定期開放,本計劃每周二、周三、周四為開放日(如遇法定節(jié)假日順延至下一工作日),每個開放日均可開放計劃份額的退出和參與。本計劃業(yè)務辦理時間為交易日的交易時間。本計劃不接受違約退出。 若投資者在上述約定的開放期之外申請計劃份額退出,則視為違約退出。 本計劃開放退出期內,7個工作日可變現資產的價值,不低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10%;主動投資于流動性受限資產的市值在開放退出期內合計不得超過本計劃資產凈值的20%。 在滿足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前提下,當以下情形發(fā)生時,資產管理人有權增設臨時開放期,且臨時開放期只允許本計劃現存投資者退出。 (1)本計劃存續(xù)期屆滿并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進行展期的; (2)資產管理人根據資產管理合同約定對資產管理合同進行變更的; (3)中國證監(jiān)會或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其他情形。 臨時開放期的具體安排以資產管理人公告或向投資者發(fā)出的電子郵件為準,屆時資產管理人網站上發(fā)布公告或向投資者發(fā)出的電子郵件即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
產品存續(xù)期 |
1.本計劃存續(xù)期為6年,從本計劃成立之日起起算。 2.如發(fā)生資產管理合同約定的計劃提前終止或展期情形時,本計劃可提前終止或展期。屆時資產管理人網站上發(fā)布公告或管理人向投資者發(fā)出的電子郵件即視為履行了告知義務。 3.當資產管理計劃財產中的資產因流動性等原因無法在本計劃終止前變現時,則本計劃在符合屆時法律法規(guī)要求的情況下于計劃終止日起自動延期直至資產管理計劃財產項下投資組合完全變現為止。 |
風險等級 | 中低風險等級 |
費率 |
1、參與費:0% 2、退出費:0%
3、管理費:0.15%/年 |
業(yè)績報酬 |
本計劃不收取業(yè)績報酬。 |
1、如需查看以上產品凈值,請注冊或登錄官網、東方紅APP(http://t.cn/R4PUbjZ)賬戶進行查詢。
2、關于合格投資者
根據《關于規(guī)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yè)務的指導意見》第五條規(guī)定,合格投資者是指具備相應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擔能力,投資于單只資產管理產品不低于一定金額且符合下列條件的自然人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
1)具有2年以上投資經歷,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家庭金融凈資產不低于300萬元,家庭金融資產不低于500萬元,或者近3年本人年均收入不低于40萬元。
2)最近1年末凈資產不低于1000萬元的法人單位。
3)金融管理部門視為合格投資者的其他情形。
投資者不得使用貸款、發(fā)行債券等籌集的非自有資金投資資產管理產品。